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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歐洲仍是全球生質能主要市場,但近年來亞洲各國在政策支持下成長快速,其中又以日本、韓國最受到矚目。日本於福島核災後開始積極發展生質能,政府為了補足核能發電缺口,並確保能源多樣性,選擇可作為基載電力的生質能,先前在日本生質能市場發展概況介紹一文中,曾經介紹日本再生能源制度,這也確實使得日本生質能產業在近年蓬勃發展,本文將進一步探討制度面與生質能電廠案例。
1.生質能發展目標為至2030年約4%電力來自生質燃料,目標高於風力發電
根據日本經濟產業省(the Ministry of Economy, Trade and Industry,簡稱METI)之日本能源計畫,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為較2013年減少26%,再生能源占整體能源比重達22%~24%,其中生質能占整體能源比重為8.8%~9.2%,預計2030年生質能發電量將會是2013年的三倍。經產省於2015年公布之長期能源供應與需求展望(Long-Term Energy Supply and Demand Outlook)則進一步指出,2030年計畫將有3.7%至4.6%電力來自木質生質燃料,而這項目標高於風力發電(1.7%)但低於太陽能(7%)發電比例。
日本經濟產業省估計,2015年1月生質能發電可產生28.9 TWh/年(相當於約3.8GW之裝置容量),若要達成2030年生質能發電目標,以2030年全年發電需求1,065TWh推估,有4.15%(2030年生質能目標發電比例3.7%至4.6%之中位數)電力來自生質能,則2030年生質能發電需求為44.2TWh。
日本政府鼓勵發展生質能,並鼓勵國內電廠使用木質生質燃料或棕櫚殼混燒,其原因可歸納為4點:(1)生質能可作為基載電力,降低核能發電比例;(2)日本超過90%初級能源須仰賴進口,可提升能源多樣性;(3)生質能被認為比燃煤潔淨,可協助國家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,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快速成長;(4)為農村、林區帶來商機與工作機會。
2.推動措施與補貼制度:以FiT補貼費率推升生質能產業發展
日本為鼓勵再生能源發展,其再生能源補貼制度為固定電價收購制度(Feed-in-Tariff,以下簡稱FiT),並於2012年開始正式實施。其中生質能按照料源分成幾種費率,相較於太陽光電FiT費率由2012年每度40~42日圓降至2016年每度24~33日圓,生質能FIT費率在近幾年並沒有顯著變化,大約維持在每度13~40日圓,其中以料源為建築廢棄木材之FiT費率最低僅每度13日圓,其次為廢棄物發電(17日圓/kWh),沼氣發電則是維持在每度39日圓。2017年10月起,棕櫚殼及木顆粒適用之費率,2,000KW以上者將降至每度21日圓,2,000KW以下者則維持在每度24日圓(詳見表1)。
表1 日本2012-2017年會計年度FiT補貼費率
註1:日本FiT採會計年度,非曆年制,表中數值為該年度適用費率。例如:2017年費率適用期間為2017年4月1日~2018年3月31日。
註2:以上價格均為未稅價。
資料來源:Ministry of Economy, Trade and Industry;JETRO “Japan’s Biomass Market Overview”
近年由於再生能源成本下降,日本FiT費率為20年期,費率無法反映再生能源成本,使得日本過去FiT費率相對較高,經濟產業省也在2017年開始討論比照歐美國家採用拍賣制,部分較具規模化的再生能源(如:非住宅太陽能)將可能開始過渡至競價拍賣制度,生質能亦不例外。
3. 生質能案例
2011年福島核災後,2012至2013年為補平核能發電缺口,部分17GW裝置容量之燃煤電廠開始興建,這些新設燃煤電廠須符合環境省幾項要求:(1)燃煤機組須採發電效率高之超超臨界機組,或採用當時最好之可用技術,並達到高發電效率之標準;(2)電力部門須成立聯盟並同意符合政府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之排放上限,並建議電廠之排放目標須在排放上限內。目前興建中之大型電廠計畫均採用超超臨界機組,部分電廠計畫採用生質能混燒,部分小型機組則為採用超超臨界技術。計畫採用生質能混燒之公司包括:(1)電源開發株式會社(Electric Power Development Company,一般稱為J-Power)計畫在廣島Takehara電廠之600MW機組燃煤機組混燒10%木質生質燃料,計畫於2020年投產;(2)大阪燃氣公司(Osaka Gas)計畫於名古屋2廠Nakayama電廠之110MW機組混燒30%生質燃料,計畫於2017年投產;(3)日本製紙公司(Nippon Paper)計畫於Akita燃煤電廠之112MW機組混燒生質燃料,計畫於2018年投產;(4)日本製紙公司與三菱電廠合作,計畫於Ishinomaki電廠之149MW機組混燒30%生質燃料,預計於2018年投產。
表2整理日本2017年已投產計畫,及興建中並預計於2019~2022年間投產之生質能計畫。由表中可以發現,日本生質能電廠計畫有不少將於2019至2020年左右陸續投產,生質燃料類型以棕櫚殼與木屑居多,此與FiT制度規定多少有所關係。
日本生質能電廠裝置容量則是大多介於50MW至100MW之間,相較歐洲生質能電廠規模多在300~650MW,日本生質能電廠規模大小差異甚大,其原因與環境影響評估有關。日本FiT制度雖然並未對裝置容量有所限制,但裝置容量規模會影響該電廠是否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,根據日本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,火力發電廠規模在112.5MW以上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(註),且環境影響評估法明文規定公眾參與為環境影響評估之必要程序,一旦進行環境影響評估,興建階段必須耗費不少時程,故使得目前日本生質能電廠規模多在100MW以下。
表2 日本生質能案例
資料來源:Bloomberg New Energy Finance (2016, 2017); Hawkins Wright (2016, 2017)。
目前日本木顆粒進口來源主要來自加拿大與越南,也有部分電廠使用價格較便宜的木屑或棕櫚殼,棕櫚殼主要進口來源則來自印尼與馬來西亞。日本電廠與商社為了因應2020年生質能混燒投產之需求,已積極在東南亞等生質燃料生產國洽簽料源。
註:根據日本環境影響評估法(日文原文:環境影響評価法)規定,火力發電廠規模若在15萬KW以上者屬第一類開發行為(規模龐大而對環境有重大影響者),須強制進行環境影響評估;規模若在11.25萬KW~15萬KW者屬第二類開發行為,則經由篩選決定是否進行環境影響評估。
(責任編輯:羅時芳)
參考文獻
- Bloomberg New Energy Finance (2016), “H1 2016 Global Biomass Market Outlook.”
- Bloomberg New Energy Finance (2017), “1H 2017 Global Biomass Market Outlook.”
- EBI, https://ebionline.org/
- FutureMetrics (2016), “Industrial Wood Pellets in Japan Market Drives and Potential Demand.”
- FutureMetrics (2017), “A Short Update on the Japanese Industrial Wood Pellet Markets: Policies, and how they will drive current and future demand.”
- Hawkins Wright (2015), “Global wood pellet market outlook.”
- Hawkins Wright (2016), “The global outlook for wood pellet markets.”
- Hawkins Wright (2017), “ Wood pellet market update.”
- REN21 (2016), “Renewables 2016 Global Status Report.”
- REN21 (2017a), “Renewables 2017 Global Future Report.”
- REN21 (2017b), “Renewables 2017 Global Status Report.”